天姓是什么族的后代,天姓是什么族的后代姓氏

50:问题的由来之一

随着对甲骨文金文研究的不断深入,以及新的考古发现和新材料的出现,学术界对商王朝的国家结构形式有了更清晰的认识,商王朝是一个集权国家,不是一个方国联盟。林沄之论顶多是一家之言。比如,花东卜辞的发现,使我们知道这位“子”的所属人员既有多层次的身份地位,又有复杂的官僚系统。再比如,孙华、王立新等学者对商王朝直辖邑的研究,更是为我们提供了全新的视角。在进入新的讨论之前,继续看徐义华《商代国家性质申论》这篇论文,因为他提到了“中国”的概念,而此正是目前的热门话题。

徐义华说,“尤为明显的是,周人称商人所居地区为中国,而称自己居住的地区为西土,完全以商人的视角定义当时的天下区划”,“1963年陕西宝鸡出土的何尊铭文,以中国指商人居地(于省吾《释中国》,《中华学术论集》,1981年中华书局)。文献中也有类似的记载,如《诗经·大雅·荡》中的‘内奰于中国’,《尚书·召浩》的‘王来绍上帝,自服于土中’,以上之中国一指殷商居地,一指洛邑,皆是商人王徽区内。即在西周初年,周人所说的指中国皆指商人居地,而自指时则曰‘西土’,如《尚书·牧誓》、《康诰》、《酒诰》、《大诰》中的‘西土’。周人以‘西土’自居,只有提到商人的土地与人民时才用中国称呼,如《梓材》最后言‘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’,即是把周所占领的商人土地称中国,周人其实是以商人为中心而定义方位的,商王所在的地方称中国”。 ——这是徐义华正确的释读。“中”的本义是旌旗及其延伸,卜辞屡见“立中”,就是建立一个中心。“中”何以由旗帜变为表示方位的中央之意,朱彦民有详细的论述【112】。

说到《何尊》,我主要就器主“何”的身份问题略作述说,并以此得出一个问题,有机会再展开讨论。在《何尊》铭文中“何”是周室的“宗小子”,也就是说,“何”是姬姓周人,并且是嫡系姬姓周人。2009年香港学者张光裕【113】就新出的青铜器何簋》发表研究论文,之后李学勤【114】和黄国辉【115】也属文研究,三位学者都同意《何尊》和《何簋》中的“何”是同一个人。不同的声音当然存在,王恩田【116】和王宏【117】则认为不是一个人,这两位学者表示不同观点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《何尊》与《何簋》中的“何”写法不一样。但是,我的看法,这不足以构成反证。因为武丁时宾组卜辞有卜人何,廪辛、康丁时何组卜辞也有卜人何,然而字的写法就不同,这是其一;《清华简》的《系年》篇中,同一段话中的“共”字,就分别写作“龙”和“龍廾(上下结构)”【118】,这是其二。再根据两器铭文内容所述,《何尊》与《何簋》的“何”应是同一个人。那么,问题就来了,这个嫡系姬姓周人,如黄国辉所论“由《何尊》铭文可知, 何是周王室的同姓小宗之长,而《何簋》又记何的祖先有称祖乙者,可见周人和商人一样,都存在着使用日名的习俗”。这不是孤证,另一个证据是《应公鼎》铭文明记周武王的日名为“丁”。所以,韩巍的博士论文以日名区分嫡系周人和殷遗民,以为《应公鼎》属个例,其立论是有问题的。

【112】朱彦民《由甲骨文看“史”字本义及其早期流变》(2015年第4期《殷都学刊》)

【113】张光裕《何簋铭文与西周史事新证》(2009年第2期《文物》)

【114】李学勤《何簋与何尊的关系》(李学勤《三代文明研究》,2011年商务印书馆

【115】黄国辉《新见何簋再议》(2011年第1期《考古与文物》)

【116】王恩田《荷卣、荷壶真伪辨——兼论荷簋、荷尊的年代与族属》(2017年第5期《考古与文物》)

【118】王宏《何簋、何尊非同人之器辨》(2010年第2期《殷都学刊》)

【119】牛鹏涛《清华简<系年>与铜器铭文互证二则》(2012年3月<第29卷第2期>《深圳大学学报(人文社会科学版)》)

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发送邮件至 675837605@qq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
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ddhuang.com/5876.html